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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4 00:00 本文来源: 上海计生所医院


各位护士:
   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护士执业注册 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 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办理延续注册。凡我院注册的 期届满护士,请 联系护理部,电话:02164168866-8019,截至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过时将无法办理。详细内容请阅读徐汇区计生委下发的《关于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请各位同行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附上海市徐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上海计生所医院
2014-3-3
附件:《关于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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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