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国卫医函〔2021〕169号医德医风事关行业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风问题总...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
关于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十项不得”规定一、不得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吃请。二、不得利用职务(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