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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7 14:40 本文来源: 小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推进我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和上海市《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范围及目标

辖区市级医疗机构除外的各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对象为各级各类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站点)。2021年底实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应建尽建;2022年全面排查补漏,实现本区全面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三年内有重大医疗差错事故的医院不得申报。

二、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为住养老年人提供约定服务。

(三)老年友善服务

1.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对失能、75岁以上老年人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五优先”便利措施。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为老年人提供导医等相关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和实际困难,优化老年人互联网+就医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营养宣教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5.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三、建设标准

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四方面建设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3),采取百分制,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3分,老年友善管理13分,老年友善服务42分,老年友善环境32分。

老年友善医院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和C级,总分≥90分的为A级;80分 ≤总分<90分的为B级;70分 ≤总分<80分的为C级。

申报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且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单项评价得分均不得低于本项满分值80%的,视为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

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并实行合理缺项,四个单项评价得分均不低于本项扣除合理缺项分值后满分80%的,视为达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

四、建设程序

(一)部署动员

3月召开辖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部署会,学习领会国家、市有关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要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准高效的认真落实。

(二)医院自评

各医院对照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进行准备,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并自评。于7月初前,自评分≥80分填写《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附件2),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区级创建申请。

(三)区级评估

区卫生健康委收到辖区医院创建申请后,8月底由徐汇区卫生事业管理发展中心(可以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督查实地进行区级评估。区级评分≥80分的医院,于9月初在其《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区卫健委公章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市级复核申请。

(四)市级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底前对区级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确定为“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五)结果应用

市卫生健康委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并作为推荐“文明单位”、国家级和市级“敬老文明号”等基本条件。

(六)成效总结

2022年10月年终各医疗机构对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将工作总结上报区卫健委。区层面召开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总结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扎实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和本院实际,倒排工作进度表,加强协调和管理,完善经费保障,保障人员和设备配备,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建立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

(三)加大宣传,发挥示范效应。通过网络、新媒体及自媒体等平台,挖掘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医疗机构建设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为便于工作对接,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扎实推进。填写《徐汇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联系表》(见附件1)于3月中旬前报至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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